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及定点供应商资格、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发布者:许丽娜发布时间:2018-07-18浏览次数:649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及定点供应商资格、笔记本电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
二、招标编号:ZJYXZB18024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01标多媒体设备采购安装及定点供应商资格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配置、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短焦投影机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15

投影机推荐品牌:索尼、爱普生、松下

2

幕布

15

3

功放

5

4

话筒

5

5

音响

5

6

讲台

10

7

安装布线

5

  

02标笔记本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型号

主要规格配置

数量

笔记本电脑

联想Think PAD X280-20KFA01VCD

品牌型号:联想Think PAD X2800-20KFA01VCD

CPUintel I3 7020U

内存:8G DD4 2133

显卡:集成

光驱:无光驱

显示屏:12.5

分辨率1366X768

接口:HIMD 1个,RJ45 1个,USB 3.0 2

10

201标项目预算价格为11.82万元02标项目预算价格为 6.4万元;项目预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可以投其中1个标段,也可以投2个标段。

4.投标时必须提供投影机、笔记本的样品。

四、0102标投标资格:

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及信誉良好的厂家、公司或其授权代理商。

2.具有与本次投标主要设备相关的代理资格。

3.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4.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产品具有多个成功案例(2015年至今,三份及以上,浙江省为主),并要求提供合同原件。

6.投标代理人须为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材料,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或假冒资质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五、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评标,01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力量、社会信誉和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市场占有率、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位评标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单位02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单位进行价格协商的权利。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87月18日~7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时前到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招投标中心(绍兴市群贤中路2801号,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镜湖校区SPT行政服务街)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纳投标保证金01标:人民币伍仟元整;02标:人民币伍仟元整),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下午17:00,电汇方式以到帐时间为准,户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账号:33001653535059966688,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

2.投标截止时间:2018727上午11: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后送交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份,副本

4. 开标会定于2018727上午11:00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中心会议室举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定标后中标单位7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6.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的资金往来全部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与单位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用来进行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款项等全部资金往来。

7.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主要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原厂质保函,明确投标产品投影仪整机三年(灯泡一年)、笔记本电脑三年的售后服务原厂质保,如中标人无法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原厂质保函,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投标主要产品须注明最终用户信息为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且部件必须为原厂供货。

七、其它说明:

1.交货、安装日期:投影仪等设备的交货及安装必须在2018年 8月20日前完成;笔记本电脑的交货必须在2018年8月2日前完成。
 2.付款方式:本招标项目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支付95%合同款,5%余款作为项目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在项目验收合格满1年后的第二周内付清。

3.招标方能在其它采购商处采购到比投标方合同价位更低的产品,招标方有权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4..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出现的明显低级错误解释更正权。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75-89172462

地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801号,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SPT行政服务街,学院招投标中心。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

2018年7月18

  

 

浙ICP备05014601号 电话:0575-89172457、0575-89114457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